各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提升,决定开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征集活动,以展示文化和旅游科普资源,普及文化和旅游科普知识,突出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特色,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普工作效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重视科普工作,科普工作制度完善。
(四)具备一定规模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普固定场所。
(五)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队伍。
(七)具备一定的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特色及体验效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科普体验资源点
各单位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至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汇总推荐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源点后,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报送资源点数量不少于1个。中央直属、北京市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属相关单位可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
(三)梳理形成科普体验线路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区报送的科普体验资源点进行整理筛选,确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线路资源点,并依据资源点特点情况,形成文旅行业科普体验线路。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申报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2)
(二)时间要求
科普体验资源点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5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请于8月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包括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金鱼池中区24号;
邮箱:165120722@qq.com;
联系人:王伟玮,18611103402;
申报工作咨询:翟承,85157022。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对获得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及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可以优先考虑。
2.对被确定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的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申报表》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及要求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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