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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普法依法治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时间:2021-07-05 21: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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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拟比选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普法依法治理采购项目受托单位,受托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是搭建四川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线上宣传平台。内容涉及文化和旅游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内容数字化,与智游天府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线上检索、阅读功能;二是制作分发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在全省重点景区、部分公共文化场馆等地发放文旅法律知识宣传彩页、更新法治宣传栏内容以及法治宣传相关资料;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在全省重点景区、部分公共文化场馆等地举办普法讲座;四是创作法治新媒体作品。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作品。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普法依法治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省委依法治省要求,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2021年四川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系统梳理文化和旅游法治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全省文旅系统法治意识,文化和旅游厅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方位加强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费用预算、资金性质及来源

  18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进度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至2021年12月31日前。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五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

  (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文化和旅游普法依法治理采购项目能力,具有相关法治工作服务经验与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或国际国内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不能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工作。

  六、供应商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

  自2021年7月5日至7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文化和旅游厅提交投标申报书进行比选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1楼1130室。

  八、响应文件和比选程序

  (一)申请书包括:

  1.申请书目录。

  2.参与比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组负责人简历表。

  3.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费用明细;其它费用明细。

  4.详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五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本次比选将召开比选会,届时除提交比选申请书外,各参选单位还应派员出席比选会。我厅将组成比选评审组,由比选评审组根据参选单位所提供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比选结果将在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公告。

  (三)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1年7月9日14:30(如有变动将另行电话通知)。

  评审地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001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电话通知)。

  九、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能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3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及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文化和旅游厅政府网站通知。

  (九)工作成果归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中标单位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

  十、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11楼1130室

  联系人:吕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2891

  传真:028-86702891

  

  附件1:比选申报书(模板)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3:综合评分标准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xmgg/2021/7/5/f8f32db0d79e48a7a5a02b941f3345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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