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宿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民宿资讯 > 正文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施行

  • 时间:2021-03-05 18:28:42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3月1日,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光、副市长齐忠彦出席发布会。

  王兆光在进行主旨发布时介绍,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的党史价值和教育价值。通过立法加强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适用范围为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条例根据我市红色文化资源的状况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措施,解决管理难点。条例的制定,贯彻了中央精神,汇聚了各界意见,凝聚了集体智慧,反映了时代要求,符合牡丹江实际。

  齐忠彦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阶段,牡丹江市将通过印制刊发条例、座谈研讨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对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进行新一轮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建立档案资源库,进一步挖掘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背后的深厚内涵。同时,把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纳入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要依托红色文化遗存推动业态创新,促进文旅融合,办好红色展馆,扩大教育覆盖面,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确保条例在牡丹江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04455/type/4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宿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宿资讯网 zix.musu.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